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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实施办法
2022-09-13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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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信党委发〔2021〕94 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院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党支部。其中金明联系学生一支部、二支部,李勇联系教师一支部,滕磊联系教师二支部。


第二条  学院党委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至少研究 1 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第三条 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组织建设,配强党支部支委班子,提高党支部支委班子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支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支部支委班子纯洁性和整体战斗力。


第四条 按照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关于“样板党支部”指标体系要求,围绕“七个有力”,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的学习教育活动,监督“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品牌化。


第五条 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深入所联系党支部开展调查研究,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听取情况汇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七条 积极主动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重要活动。


第八条 各党支部要与联系院领导保持经常性联系,积极主动邀请到本党支部指导工作。


第九条 学院党总支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听取并研究讨论党支部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第十条 本办法经学院2022年6月28日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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