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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院关于评定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22-10-07 15:59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评定 2022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成信学字〔2022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研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2022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我院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统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依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在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行学院评定工作组、专业年级评定工作组和班级评议小组三级评定工作机制。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学生科科长、党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为组员的评定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等工作。

组长:金明   李勇

副组长:杨健雄   许瑞

组员:熊小丽  余心蓬  胡诗雨  杨猛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校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 2 年(含第2年)且在2021-202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生成绩优秀,符合校内等级奖学金评定要求,

且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原则上首先考虑评选范围位于本专业年级排名位于前10%(含)的同学。如10%以内参评学生人数少于分配人数,再从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中录取,且必须在参评学年(2021.9.1-2022.8.31期间)获得 1 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包括: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为专利权人并取得的国家专利局专利、优秀团员、优秀团学干部、学科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国家(省、市(区))表彰荣誉称号、官方或主流媒体表彰等。不含校级所获的志愿者活动、实践活动、文体比赛及社会机构举办的非官方活动奖励或证书。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且通过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学生。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根据最新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且不占用划拨至各学院的本科生助学金名额。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民政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认定、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申请                    10.8-10.9

各专业年级辅导员老师向学生进行宣讲,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者)及《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 版)》(本文件包所含附件1)。2022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学生需在现学院申请,2022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学生需在原学院申请。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

字数控制在 160 字左右。

2.班级、专业年级评议           10.10-10.11

 各位专业年级(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及申请人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拟获奖建议名单。

1)学生成绩按照学校等级奖学金评定办法考核;

2)学生的政治素质、遵守校纪校规情况要广泛征求班级同学、辅导员老师、任课教师意见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确认;

3)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计划,通过各班、专业年级评议小组集体研究、讨论,确认推荐出各专业年级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各位老师处的初评结果《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附件2)最迟于1011日下午4之前报送学院。该附件需要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所有纸质档均需由辅导员老师签名,电子档提交至学院资助工作群。

3.学生网上申请、辅导员完成系统审核   10.12-10.13

待班级评议、专业年级审核并公示之后,拟获奖学生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cxsz 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后六位)中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 版)》(附件 1)。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 字数控制在160字左右。

3.院级审核并公示             10.14-10.16

学院奖助评议工作小组完成统计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的院级评议、公示和系统审核工作。

(二)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1.  组织学习及工作要求        10.8-10.9

各专业年级辅导员老师组织各班学生学习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文件,根据我院本次工作的要求及进度安排,开展班级评定工作。各班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定时必须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消费等情况,按照学院档次划定要求来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各班不得自行划分档次。

2. 档次认定

我院按照学校要求,将 2022-2023 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的划分将分为三个档次,一档(资助标准为 2100 /人·年),二档(资助标准为 3300 /人·年),三档(资助标准为 4500 /人·年)

三档评定建议

品德优良、学习勤奋、遵守校纪校规,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为评定三档的参考条件: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4.特困供养学生;5.因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洪灾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6.因家庭直系亲属或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如癌症等)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等),医疗费用负担较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7.单亲且直系亲属无固定收入的国家助学金;8.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档评定建议

品德优良、学习勤奋、遵守校纪校规,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为评定二档的参考条件:

1.家庭持有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的学生;2.父母双方均因下岗、失业、残疾、年迈等原因导致收入微薄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因多子女上学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纯农户(除农业外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的家庭)且因家庭人员众多,劳动力少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5.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6.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不符合三档、二档的认定条件,品德优良、学习勤奋、遵守校纪校规,学生家庭收入尚不能完全供给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开支的,可认定为一档。

一档、二档、三档评定标准以学生在校综合表现,结合学院上述建议标准具体定档。

(四)道德品质败坏、学习态度不端正、违反校纪校规,且有下列情况之一,原则上不予评定为国家助学金: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的;2.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行为,如拥有或者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购买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或者高档化妆品,或经常出入酒吧、KTV、网吧等娱乐场所消费的;3.无特殊理由,在校外租房居住的;4.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5.因家庭购买商品房、私家车等原因造成暂时困难6.不配合学校开展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核查相关工作的。

各专业年级辅导员老师组织学生学习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专业年级评审细则、成立评定小组。

3.学生书面申请及专业年级审核    10.10-10.1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 版)(本文件包所含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到所在班级评议小组(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不参与班级评定,但需向辅导员老师提交学生本人退役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清晰写明申请人姓名、学号、学院、班级、联系方式等信息,辅导员将此材料提交至学院)

2022级预科生向培养高校申请,2022年转专业学生需在转入学院申请。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日常消费等情况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并如实记录评议小组的评审意见,报专业(年级)认定工作组(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进行审核。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统一享受3300档次的助学金,不占用各班划拨名额。专业(年级)认定工作组评议后,要及时在各专业、年级或班级公示民主评议初步结果。各专业年级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本专业年级(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2022-2023 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附件4)、《退役士兵学生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名单》(附件5)(附件5,若退伍士兵无社保卡可以填写本人任一银行卡)的电子和纸质档最迟于1012日下午4点之前报送学院所有纸质档均需由辅导员老师签名,电子版提交至学院资助工作群。

4.学生网上申请,辅导员完成系统审核  10.12-10.13

各班通知本班拟资助学生进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线上申请,辅导员老师完成系统审核。

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无需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

5.院级审核并公示 10.14-10.16

学院奖助评议工作小组完成统计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奖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的院级评议、公示和系统审核工作。

四、材料提交

 本次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班务必克服困难,严格遵照评审程序,保证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评选工作。

(一)申请表打印及报送

待高校完成系统审核之后(1021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再次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线生成《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附件3并打印。表格为一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申请表中申请人签名由申请人手写签名,其余内容均需打印,表内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上均需粘贴或彩色打印学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底色无要求)。

各专业年级最迟于1023日下午4之前将按要求打印好的附件13纸质档提交至学院(按照之前提交的附件2、附件4的顺序排列),申请表中申请人签名由申请人手写签名,其余内容均需 打印,表内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附件3要求提交一式一份(学院留存),附件 1 提交一式两份(报送学校)。

五、资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对于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对于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助学金。

2.学校根据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和发放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按学期(5 个月)发放,2023 年春季学期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将本学期内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的社会保障卡内。

3. 各班级要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受助者资助金使用的有效指导与监督,杜绝受助学生铺张浪费现象,确保国家助学金作用的发挥。

4.在评选过程中,各申请人应严肃对待,诚实守信,绝不弄虚作假,对于不诚信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评优的参评资格。

 

附件: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 版)

2.2021-2022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9 版)

4.2022-2023 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

9.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10.各班工作过程(公示)材料

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2 1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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